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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中心幼儿园收费公示 各位家长: 我园是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根据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本学期收费如下: 1.保教费:每月600元,收费天数为4个月加7天,计2633元。 2.伙食费:每天9元(包括一餐两点),按实际天数计算,扣除节假日及上学期一天,共89天,计8...[通告]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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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中心幼儿园收费公示 各位家长: 我园是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根据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本学期收费如下: 1.保教费:每月600元,收费天数为5个月,计3000元。 2.伙食费:每天9元(包括一餐两点),按实际天数计算,扣除节假日共100天,计900元 保教费:600元...[通告]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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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接上级文件,2023年苏州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正在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实现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现通告如下: 1、符合什么条件的幼儿可以申请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如...[通告]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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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中心幼儿园师德监督举报电话:66261490——8502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中心幼儿园师德监督举报邮箱:mdzxyey666888@163.com[通告]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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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4)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通告]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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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共同语的普及程度是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已开展了四十多年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普及普通话的目标尚未实现,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普及民族共同语的客观需要。因此,...[通告]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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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7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语课程,推广全国通...[通告]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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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这部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它的颁布,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通告]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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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吴中区木渎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通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园2015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坚持相对就近和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中山东路(苏福路)以南、市河(东街)以...[通告]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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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吴教计〔2014〕40号 吴价费〔2014〕24号 吴财综〔2014〕8 号 关于印发吴中区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汇总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通告] 2016-08-24
